关于做好2016年职称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职称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为做好我院2016年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工作,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职称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日期 |
工作安排 |
9月2日前 |
申报人员按报送材料的要求准备评审材料并进行自评 |
9月3日至4日 |
各单位对本部门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考核推荐,并按职称申报系统要求录入本部门人员申报信息(相关软件及使用说明请带优盘到人事处拷贝),生成上报文件 |
9月5日 |
各单位报送申报材料及评审费 |
9月6日至8日 |
由教务处提供申报人员的教学质量考核情况及近三年教学工作量;由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进行论文查重 |
9月9日至14日 |
职称量化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量化考核,并进行公示 |
9月15日至21日 |
组织评审,确定人选,并进行公示 |
9月22日至25日 |
准备按省厅要求上报材料 |
二、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评审中任职资历、退休年龄截止时间问题
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任职资历截止时间按2016年12月31日计算,退休年龄截止时间按2016年6月30日计算。
(二)关于申报教授和副教授任职资格的学位要求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不满50周岁的申报教授、不满45周岁的申报副教授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不具备硕士以上学位的,原则上不再特殊申报。
(三)关于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要求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机制体制改革和省职改办有关要求,从今年开始,取消职称英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要求。
(四)关于教学优秀直接推荐
为突出教学引领,以学生为本,对教学业绩特别突出、“业绩成果条件”符合以下条件(论文论著等其他申报条件需满足)申报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可在申报限额内选拔1-2名教授、1-3名副教授直接推荐。申报教授具体条件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任现职以来有3学年以上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且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综合类教学技能大赛一等奖;申报副教授具体条件为: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任现职以来有2学年以上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且至少获得一次校级以上综合类教学技能大赛二等奖。
(五)关于核心期刊论文范围
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北京高校图书馆期刊工作研究会推出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和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论文发表时间对应的已经正式出版的核心期刊目录版本为准。
(六)关于规范职称申报推荐问题
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已在我省各级人才市场办理档案托管的人事代理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通过档案托管的人才市场组织申报推荐,并附养老保险费缴纳凭证(记录)。
(七)关于课题问题
在我省的职称申报评审中,非政府部门指定或授权的各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课题不予认定。各种以鉴定方式通过的计划外自选课题不予认定。专业技术人员承担完成的课题要与其专业或岗位工作相关。组卷时须附课题或项目批准文件、计划任务书和结项鉴定材料。
(八)关于奖励问题
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对奖励项目及级别,原则上参考省职改办疏理的《河北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各专业对应奖励项目表》(冀职改办字〔2015〕104号),以及新修订的各系列(专业)申报评审条件的附则中有关内容界定。计划外自选课题获奖予以认可。
(九)关于答辩问题
今年继续对申报评审高级职称人员实行全员答辩,对申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行综合检查、评价,答辩结果作为评委会准确评价专业技术人员水平及能力的重要依据。
(十)关于论文查重问题
从今年起,要利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等数据库平台对申报者提交的论文进行查重,论文查重率要控制在30%以内,超过30%不得接受或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确定,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申报程序
1.个人自评:个人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量化考核情况一览表所列考核项目,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自评。
2.系部审核:各系部成立由系部主任为组长、系领导、专家和教师代表组成的系部级评议推荐委员会,根据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和评审材料,对本部门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和推荐,将量化考核和推荐结果以及申报材料实物进行公示,最后将申报材料、量化考核表及电子文档、系统上报文件及评审费一并报学院职改办(人事部门)。
3.学院评审:学院成立院级职称评审推荐委员会,对系部推荐人选申报材料进行复审、量化考核,并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量化考核、评审推荐结果进行公示。
4.组织申报:学院职改办(人事部门)根据省厅批准的申报方案,对推荐人选的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合并与统计,生成报表,按时将申报材料及统计报表报送省厅。
四、提交材料要求
1.各系部交材料的同时需交推荐情况综合报告一份,主要包括推荐评议办法、程序、推荐人选和公示情况等。同时还要报送通过“职称申报管理系统”(到人事处拷贝电子文件)生成的上报文件。
2.提交材料: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文件、科研立项文件及结项证书、奖励证书、鉴定证书、科研效益证明材料、继续教育证书、论文论著、专利证书等。上述证书、成果、论文论著等材料报学院评委会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今年,参评人员不再提交学历、论文等网络查询和检索的佐证材料。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原件,注意审查成果奖励、论文的内容要与从事的专业相关,严格甄别材料的真伪,坚决杜绝造假现象发生。
3.各单位要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装订材料要求进行组卷,今年的表格和装订要求较往年略有变化,有关表格及装订材料要求登录学院OA办公系统下载。
4.所有职称申报人员需提供评审表、量化考核表及电子文档、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除申报讲师资格的人员外,其他人员的佐证材料复印件要按照“装订材料要求”和“装订册目录”的顺序进行简单组装。
申报讲师资格的材料,除提交原件外,还要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装订材料要求进行组卷,所有复印件材料一律左侧装订,原则上只装订成一册,复印件需加盖各部门公章。佐证材料的复印件要按照“装订材料要求”和“装订册目录”的顺序进行组装。(申报讲师资格的材料不用装订“申报晋升人员量化评分推荐排名表”、“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件”和“单位局域网个人申报材料公示首页页面的打印截图”)
五、推荐、评审费
评审费高级360元,中级160元。
人事处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