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为河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是一所以工科为主、文管兼备、门类齐全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面试、专业测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5年我院拟公开招聘教师17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5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5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现役军人、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超出择业期的高校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程序、方法、要求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
2.其他报名方式。
考生也可采取现场报名或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由学院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3日8时--29日6时。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具体地点:河北省邢台市泉北西大街1169号、电话:0319-8769897、传真:0319-8769898、电子邮箱:hbjdhln@163.com。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初始学历学位证书及后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近年来的学术论文、科研业绩、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外地报考人员可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于邮件)的方式报名。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由学院人事处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和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学院人事处进行电话通知。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学院统一组织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学院将提前3天电话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从六个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分别为教育背景、实践能力、语言表达、思维应变、仪表仪态、回答问题,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资格复审。我院将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分为专业技能考核和试讲两部分。
1.技能考核。根据不同的招聘岗位,加试不同类型的技能考核,机电类急缺专业的技能考核和试讲合并完成。通过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技能考核。
2. 试讲。依据面试及技能考核两者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试讲人选1:2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可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试讲人选。
试讲时间和地点。试讲的时间和地点学院将提前3天电话通知。
试讲方式。试讲主要从七个方面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分别为教学文件、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仪表仪态、教态、教学效果。
3.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由技能考核成绩和试讲成绩各占50%汇总计算。
(四)招聘考试总成绩
试讲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60%,即总成绩=面试成绩×40%+专业测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试讲成绩高者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学院网站,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各环节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9-8769897(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879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