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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讲座与项目评审费管理规定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7/5/17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专家讲座与项目评审费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学院《专家讲座与项目评审费管理规定》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517



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专家讲座与项目评审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各类专家讲座和项目评审费的发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讲座包括专家讲座、学术讲座、学科竞赛讲座、形势专题(党课)报告讲座等。项目评审是指各类教学科研项目评审、教学科研成果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岗位聘用评审、引进与招聘人才评审等。

第三条 由学院或有关部门组织的上述各类专家讲座和项目评审,可按规定向被邀请的校内外专家支付讲座费或评审费。

第四条 支付校内外专家讲座费的标准为:校外专家副高级职称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正高级职称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其他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减。校内专家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元;其他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酌减。

支付校内外专家评审费的标准为:校外评委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元,校内评委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元。

第五条 各部门组织的讲座或评审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其中哲学社会科学讲座及党课还需报党委有关部门审核。

第六条 讲座费或评审费的开支从教学建设经费、科研管理经费、教学业务经费等相关经费中列支。报销时需附《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家讲座与项目评审审批表》。

第七条 上述所有讲座或评审费,报销前须到学院人事处备案,以便核算绩效总量。

第八条 支付讲座或评审费应严格按标准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须由职能部门、系(部)提出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由学院主要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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